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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温泉卫生院药品采购(药品大宗医用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原创 阅读: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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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医药相关政策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温泉卫生院的委托,对安宁市温泉卫生院药品采购(药品及大宗医用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宁市温泉卫生院药品采购(药品大宗医用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2.预算金额: 人民币150 万元;

3.采购需求: 安宁市温泉卫生院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期间所需药品、小型器械、大宗医用耗材医用物资供应商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 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货方式及时间: 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在符合国家药品采购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通 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电话订单、其他招标人认可的方式采购药品、小型器械、大宗医用耗材医用 资;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控制规定;

8.交货地点:安宁市温泉卫生院 

9.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分3个标段标段。 

 第一标段:中药饮片采购;

第二标段:西药和中成药采购;

第三标段:大宗医用耗材采购。

注:各潜在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报名,最终入围标段数不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廉政保证和质量保证协议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 2018-2020 年的财务报表说明(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 描件) 。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

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1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 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等相关合法资格证书 

3.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无论品种和数量多少都必须按时足额配送,不能影 响临床用药; 当入围配送企业无法满足医院的正常医疗需求时,入围配送企业可以委托生产企业或者其他 流通企业进行配送工作,但必须符合云南省及昆明市关于“两票制”等相关政策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3.1.3 过去两年内执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入围或成交品种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有药品和医用大宗医用耗材质量 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1.4 供应商需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供货企业, 西药和中成药具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1.5 供应商应具有冷链运输条件,并提供其具备冷链运输条件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

3.1.6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应具有“药准字”标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1.7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对服务过程中涉及信息给 予保密,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

3.1.8 西药供货企业应该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货资格。

3.1.11 为更好的提供服务,供应商所属地区应为云南省昆明市。

3.2 信用查询: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 《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 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  1231  09:00  2022  1  7  17:00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福德路别样幸福城5号地8栋402)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00/份,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请于 2021 年 1231 日至 2022  1 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福德路别样幸福城5号地8栋402)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和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2 124 14  00 (北京时间) 

2.地点:朗威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 

3.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

1)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 1 份,(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档应采用 Word、Excel 等常用办公软件编制,并确保能正常打开)

注: 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需分别密封,标识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1 款规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网站 上发布。

.  特别说明:

6.1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进场交易项目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

6.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证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投标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6.3投标人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

公 地 址: 云南省安宁市温泉街道龙溪路1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71-68614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昆明市官渡区福德路别样幸福城5号地8栋402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 0871-6717256

监督: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纪委

电话号码0871—66254106。

联系人:李师或者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