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朋友:
您好!
为加强省保健康复中心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公正公平、阳光诚信的营商环境,保障供应商与我中心合作的正当权益,基于长期良好合作,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在与我中心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做损害双方利益的事。
2.在与我中心合作期间,禁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我中心职工及其家属给予合作合同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等价实物、有价证券等利益形式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
3.在与我中心合作期间,禁止向我中心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非公务性质宴请、消费及娱乐活动。
4.不得为我中心职工报销处理应由其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发票。
5.不得与我中心业务合作相关的职工及其家属从事商业交易及中介服务活动等。
省保健康复中心竭诚希望与您共同建立公平、阳光的伙伴关系。若我中心职工有主动向贵司人员索取财物或其它涉及利益需求的行为,贵司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省保健康复中心纪委举报,积极配合我中心调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对于以上告知内容,我们随时欢迎各位供应商朋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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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